新 界 東 區 包 括 沙 田 、 大 埔 、 西 貢 以 及 北 區 。 區 內 總 共 有 五 個 水 塘 , 但 在 儲 水 量 而 言 , 新 界 東 的 水 塘 可 以 說 佔 去 了 七 成 以 上 , 位 於 新 界 東 的 水 塘 如 下 :
船 灣 淡 水 湖
位 於 大 埔 大 尾 篤 的 船 灣 淡 水 湖 , 面 積 接 近 十 二 平 方 公 里 。 原 址 原 本 是 平 靜 的 船 灣 , 在 五 十 年 代 為 香 港 人 郊 遊 熱 門 地 點 。 直 至 六 十 年 代 初 , 香 港 食 水 需 求 不 斷 增 加 , 根 據 人 口 數 字 , 香 港 需 要 興 建 一 百 億 加 侖 級 的 水 塘 才 能 應 付 居 民 半 年 食 水 需 要 。 但 香 港 境 內 可 供 興 建 水 塘 的 山 谷 已 經 所 餘 無 幾 。 當 時 的 水 務 局 局 長 看 到 船 灣 的 地 形 時 , 突 然 想 出 可 在 半 月 型 的 船 灣 灣 口 興 建 堤 壩 , 再 將 壩 內 海 水 抽 乾 , 注 入 淡 水 。 經 研 究 後 證 實 可 行 , 隨 即 進 行 有 關 工 程 。
整 項 船 灣 供 水 計 劃 工 程 在 一 九 六 零 年 動 工 , 在 一 九 六 八 年 完 成 , 歷 時 達 七 年 , 耗 資 達 到 四 億 港 元 。 淡 水 湖 儲 水 量 達 到 373 億 加 侖 , 為 當 時 香 港 其 他 水 塘 儲 水 量 總 和 的 三 倍 。
在 整 個 船 灣 供 水 計 劃 工 程 中 , 包 括 在 大 尾 篤 及 白 沙 頭 洲 之 間 興 建 長 達 二 點 一 公 里 的 主 壩 , 並 在 白 沙 頭 洲 和 東 頭 洲 以 及 東 頭 洲 和 伯 公 咀 興 建 溢 洪 道 及 兩 條 分 別 長 二 百 米 及 二 百 六 十 五 米 的 副 壩 。 整 項 工 程 在 六 七 年 完 成 , 並 用 了 五 個 月 時 間 將 壩 內 海 水 抽 乾 , 其 後 正 式 為 本 港 市 民 供 應 食 水 。
到 一 九 七 零 年 , 政 府 進 行 了 船 灣 淡 水 湖 擴 建 工 程 , 將 淡 水 湖 水 壩 增 高 , 擴 建 工 程 完 成 後 , 令 船 灣 淡 水 湖 每 日 供 水 量 由 8000 萬 加 侖 增 加 至 1.75 億 加 侖 。
由 於 船 灣 淡 水 湖 比 起 水 平 線 高 出 很 多 , 位 於 船 灣 環 岸 的 六 條 鄉 村 : 小 滘 、 大 滘 、 金 竹 排 、 橫 嶺 頭 、 涌 尾 以 及 涌 背 居 民 需 要 搬 往 大 埔 墟 居 住 , 六 村 從 此 浸 沒 在 淡 水 湖 之 中 。
船 灣 淡 水 湖 現 為 香 港 面 積 最 大 的 水 塘 , 而 船 灣 淡 水 湖 位 於 東 頭 洲 的 溢 洪 道 亦 是 全 港 獨 有 的 獨 立 流 量 隧 道 。 從 外 觀 看 , 溢 洪 道 沒 有 甚 麼 特 別 , 但 其 實 溢 洪 道 內 裡 共 有 六 十 四 條 獨 立 流 量 管 道 , 而 末 段 亦 略 為 翹 起 , 使 食 水 能 依 斜 道 瀉 入 海 中 , 減 低 對 海 床 的 侵 蝕 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