戰 後 香 港 居 民 多 是 住 在 樓 宇 , 或 是 在 山 邊 或 空 地 搭 建 的 寮
屋 居 住 。 一 九 五 三 年 聖 誕 節 , 石 峽 尾 寮 屋 區 發 生 大 火 , 火 災 波
及 石 硤 尾 村 、 白 田 村 、 窩 仔 村 、 百 步 梯 村 、 白 田 村 大 街 及 大 埔
道 村 。 大 火 令 到 五 萬 多 人 痛 失 家 園 。 政 府 為 了 安 置 災 民 , 在 深
水 埗 興 建 了 簡 陋 房 舍 , 這 些 房 舍 後 來 以 當 時 工 務 局 局 長 命 名 :
「 鮑 寧 平 房 」 。 這 些 房 捨 只 屬 臨 時 性 措 施 。 政 府 在 災 場 原 址 興
建 了 多 層 混 凝 土 大 廈 , 這 就 是 第 一 型 大 廈 。 當 時 只 需 每 月 十 四
元 , 就 能 有 一 個 永 久 居 所 , 十 分 受 香 港 市 民 歡 迎 。
之 後 , 政 府 將 第 一 型 大 廈 改 良 為 二 至 六 型 大 廈 , 更 設 立 「
徙 置 事 務 處 」 , 專 為 受 天 災 及 清 拆 行 動 影 響 的 市 民 提 供 安 置 。
現 在 這 些 徙 置 區 已 變 成 公 共 屋 村 了 , 很 多 還 仍 然 存 在 。 |